- 截至2012年6月底,高雄市平均每人負擔債務最高,苗栗縣居次,再其次為台北市。
台中市政府表示,各地方政府在立法院要求下每月公布債務,台中縣、市政府合併後的台中直轄市概括承受原台中縣5、6百億元負債,合併後短短1年多,台中直轄市負債就減少了20億元,每位市民的負債額只有2萬元,在全國排名第15,負債算是低的,而且這些負債預計在台中市水湳經貿園區開發後就可以全部解決。
至於台中直轄市的負債,財政部公布的台中市負債528億元,總額看起來有點高,但台中市政府財政局強調說,如果以台中市的每人負擔債務來說,只有2萬元左右,在全國排名第15位,負債算是低的。
市府財政局進一步指出,台中市的負債主要是2010年底台中縣、市合併時,概括承受原台中縣的5、6百億元負債而成,但經過市府短短1年多開源節流的努力,已減少20億元負債,相當不容易。
市府並表示,目前市府正積極開發水湳經貿園區,開發後的收益大約就有600多億元,台中市的債務很快就可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