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狀線建設計畫第2次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2012年5月22日經環保署審查會議審查通過。
新北市政府與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於會前針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2012年4月30日第217次審查會意見,邀集經濟部水利署、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等機關,研討捷運環狀線南機廠開發衍生逕流量問題及整體防洪排水方案。
經與會機關研商後,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提出將捷運環狀線南機廠排水納入地區排水系統處理, 採變更機廠周邊排水箱涵,並依市區排水5年1次之暴雨頻率設計標準,設置調節逕流空間,促使增設機廠增加之逕流不增加新店溪負荷。
經行政院環保署專案小組討論及審查後,環評委員共識決議要求將捷運環狀線南機廠周邊排水箱涵設計標準,由原市區排水5年1次之暴雨頻率設計標準,提升至20年1次之暴雨頻率設計,以增加排水箱涵滯洪容量,另將開發單位指稱「不會增加新店溪負荷」併入環差報告書中,並通過此案。本案資料將由開發單位修正再經有關委員、專家學者及相關機關確認後,續提送環評大會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