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台北新劇院」計劃住宅比例達30%時,該計畫即具財務可行性。 2012年6月底將完成計畫修正作業,委由新北市政府招商與履約管理作業。
- 2012年6月底將完成計畫修正作業,委由新北市政府招商與履約管理作業。
文建會為顧及新板橋車站特定專用區整體發展,委託顧問廠商參照交九京站BOT營運經驗,針對基地開放住宅比例進行財務評估。依據評估結果,扣除該劇院量體,當附屬事業量體中,住宅比例達30%時,該計畫即具財務可行性。文建會並依據該財務評估結果函請新北市政府協助辦理後續都市計畫變更作業,並於2011年底經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查通過。
文建會正與新北市政府就劇院營運模式、後續雙方合作方式、推動策略等議題進行研商討論,等雙方確認釐清相關議題後即可修正計畫。依目前辦理進度,預計2012年6月底前將完成計畫修正作業,並與新北市政府簽訂代辦協議書,委由該府辦理後續招商與履約管理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