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土地位於山坡地上,若想動工興建,必須事先申請。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房地稅務
家有土地位於山坡地上,若想動工興建,必須事先申請。
新聞摘要
  • 未經申請而在山坡地從事特定之開發行為,將處新台幣6萬到30萬的罰鍰。
【MyGoNews 林承志/台北報導】家有土地位於山坡地上,若想動工興建,必須事先申請。新竹市政府表示,依據「水土保持法」規定,未經申請而在山坡地從事特定之開發行為,將處新台幣6萬到30萬的罰鍰。

新竹市政府指出,新竹市有高達40%面積的土地為山坡地,在極端氣候頻傳的今日,山坡地開發之安全備受重視,為減免災害發生及促進土地合理利用,對於山坡地水土保持應加強事前準備及依法實施水土保持處理維護。

然而山坡地開發與水土資源保育,並非全然背道而馳,因此,水土保持法規定,無論從事農業或非農業使用行為,水土保持義務人應實施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並需先擬具水土保持計畫送主管機關審核後實施,藉由加強防災作為,以減免災害,促進土地合理利用。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2012年3月3日公告修正水土保持計畫、水土保持計畫檢核表及水土保持規劃書檢核表等3種格式。新竹市政府提醒民眾在申請水土保持計畫時,應使用最新公告修正之相關表格格式,以縮短公文往來,節省您寶貴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