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市每年約有近三十件建築工地損鄰爭議需透過市府公開協調,而施工損鄰確實造成市民生命財產影響。
- 依建管處統計目前全市共計有1030處申報開工工地。
工務局局長楊明州表示,縣市建管法令直接貼近市民生活,合併前因地區不同有諸多差異,工務局已著手全面研訂整合,依建管處統計目前全市共計有1030處申報開工工地,工地施工損鄰糾紛與工安事件層出不窮,工務局優先整合施工損壞鄰房事件處理規定,兼顧市民權益及建設投資順利進行。
該建商卻於2012年年初反映該受損戶無法配合進行鑑 定及達成和解協議,請求予以協助。該局隨即邀集雙方協調,雖受損一方未能出席與會,該局為保障受損戶住的權益,仍全力與建商斡旋,協助該建商與受損戶再次協調。日前該建商與受損戶已達成和解協議,避免日後冗長法律爭訟,減輕財力及精神上損失。
楊明州說,一般民眾發現周邊工程損鄰時多會要求停工,但建築工地施工中停工未必是最好的方式,因此研訂處理程序明訂,一旦建築工地發生損鄰,除有建築法第五十八條情形應予停工外,工務局建管處即函請監造人、起造人、承造人勘查損害情形,視實際情況先行加強保護鄰房安全有效措施,監造人並應於文到7日內出具安全報告書送建管處備查。
建管處黃志明處長表示,住家附近如有建商於開工前,委託建築師公會、土木技師公會、結構技師公會或學術機關鑑定到府進行現況調查時,市民朋友 請不要拒絕調查,這是建管處為基於達到維護公共安全、公共衛生、公共交通及減少損鄰事件發生等建築管理目的,要求建商在興建建築物高度為50公尺以上或地 下室開挖2層以上的建築物在開挖深度2倍範圍鄰房進行現況調查。而且根據本市住居開發密度與地質狀況,近水岸處、舊市區聚落或建成地區新開發案易有施工損 鄰風險,該類地區民眾應配合鑑定調查,以確保權益。
黃志明說,以2011年申請案為例,因投資業者與社會發展需求,共計核准59棟超過15層以上、地下開挖超過3層以上之大型建案,建管處為預先 防範此類大型工地損鄰事件,於開工前邀請專家學者進行施工計畫書審查,並對正進行深開挖施工之建築工地每月排班不定期加強實施巡查,同時為顧及抽檢時的專 業性,2011年度起亦邀請現任建築施工計劃書諮詢委員委員會同前往,並於預審等建造執照核發前設計階段,特別針對損鄰等狀況預為排除或因應。
建管處呼籲,承造廠商應確實依照施工計畫書內容施作,並應加強鄰房安全維護措施,譬如在施工基地內設置水位觀測井、水壓觀測井,在連續壁設置 壁體傾度管及壁體鋼筋應變計,在支撐系統設置支撐應變計,在鄰房及道路設置傾度盤及沉陷點等,並由專人隨時注意安全觀測系統數據有無超出警戒值,如有異樣產生,應迅速緊急搶修及救災並回報建管處,該處會派人協助搶修及救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