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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李小姐來電詢問,要將公共設施保留地贈與弟弟,能不能免徵贈與稅?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鳳山分局表示,依據都市計畫法第50條之1規定,贈與人將公共...
房地稅務稅捐機關表示:夫或妻一方死亡,生存配偶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向稽徵機關申報土地增值稅時,依土地稅法第28條之...
房地稅務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申報遺產稅時,如果生存配偶係財產較少之一方,其主張行使民法第1030條之1「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可自遺產總額...
房地稅務稅捐機關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因重購自用住宅用地,經核准依土地稅法第35條規定退還土地增值稅後,其重購之土地自完成移轉登記日起,5年內贈與移轉登...
房地稅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按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將財產贈與配偶或依民法第1138條、第1140條規定的各順序繼承人或...
房地稅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第1項規定,仍應視為被繼承人遺產,併入遺產總額課稅者,或被...
房地稅務南區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規定,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無需課徵贈與稅;但贈與人若於贈與配偶事實發生後2年內過世,則...
房地稅務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生前所得,因生存配偶漏未申報,其綜合所得稅罰鍰不得自被繼承人遺產總額中扣除。 該局指出,被繼...
房地稅務為落實政府推動都市更新之政策目的,財政部2018年12月19日發布解釋令,對於原土地所有權人依都市更新條例權利變換規定取得之應分配土地,經配...
房地稅務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取得配偶贈與之房屋、土地,適用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6款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規定者,出售時得以...
房地稅務財政部2018年10月31日核釋,個人取得配偶贈與之房屋、土地,其配偶贈與時適用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6款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不計入贈...
房地稅務南區國稅局表示:繼承人申報被繼承人遺產稅,經國稅局核准自被繼承人遺產總額中扣除被繼承人之配偶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主張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
房地稅務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死亡前兩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規定應併入其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惟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
房地稅務近來有納稅人詢問:配偶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辦理房屋所有權移轉時,應否繳納印花稅? 稅捐機關說明,配偶因離婚或一方死...
房地稅務稅捐機關表示,夫妻一方死亡,生存配偶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應檢附其與全體繼承人協議給付文件或法院確定判決書,...
房地稅務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配偶間互相贈與之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但屬於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的財產,則應併計遺產總額申報。 ...
房地稅務高雄市新興區王小姐詢問,其父親2018年6月中過世,父親遺物中只找到土地所有權狀,不知道還有没有其他遺產,有什麼方式可查詢,以便準備資料申報...
房地稅務稅捐機關表示,依據印花稅法第5條第5款、第7條第4款規定,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係指設定典權及買賣、交換、贈與、分割不動產所立憑以向主...
房地稅務高雄市稅捐處表示,依土地稅法規定,夫妻間相互贈與的土地,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也就是可由當事人選擇在贈與土地時「課徵」或「不課徵」土地增值...
房地稅務基隆市稅務局表示:曾有自用住宅用地設籍人原為土地所有權人之直系尊親屬,因年事已高過世後,戶籍變成空戶,不符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要件,未及時將其...
房地稅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