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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稅局配合高雄市政府農業局辦理2017年度農業用地免徵遺產稅列管土地案件抽查業務,查得高雄市多筆土地於農地列管期間有不符合農業使用之情事...
房地稅務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子女之農業用地,免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規定併入遺產總額課稅。 依遺產及贈...
房地稅務內政部營建署代辦「農業生物科技園區擴充計畫公共設施工程」,為配合政府「新農業」、「新南向」等農業政策,農科園區將扮演台灣農業產業化發展的核心...
區域情報為配合國家再生能源政策並落實農地農用原則,國產署檢討修正「國有出租農業用地同意興建農業設施審查作業要點」,自2017年11月9日起,國有出租...
市場快訊稅捐機關表示,如果農業用地被法院拍賣而且符合拍定人為自然人且作農業使用等要件時,義務人或權利人可在收到通知函之次日起30日內檢附農業用地作農...
房地稅務稅捐機關表示,原課徵田賦之農業用地,在依法辦理變更用地編定或使用分區前,變更為非農業使用者,應自實際變更使用之次年期起改課地價稅。而所稱實際...
房地稅務財政部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死亡時所遺單筆農業用地部分面積未作農業使用,繼承人於辦理繼承登記前,得先行申請土地標示分割登記,分割後個別農業用地...
房地稅務王先生來電詢問,父親死亡前一年贈與其子農地一筆,父親死亡後該贈與之農地,應否併入遺產總額課稅,若併入遺產總額是否應重新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
房地稅務稅捐機關表示,農業用地如遭法院拍賣,權利人或義務人須於收到稅捐稽徵機關通知後30日內提出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如屬權利人單獨申報土地移轉現值...
房地稅務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除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移轉與自然人時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外,若農業用地經依法律變更為非農業用地,經都市計畫主管機...
房地稅務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買賣或受贈取得農地,取得時是依土地稅法第39條之2規定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者,則於持有土地期間內,如經有關機關查獲...
房地稅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農業用地經依法律變更為非農業用地後,須同時取得(1)都市計畫主管機關核發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8條之1第1項規定情形之證...
房地稅務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贈與人將其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贈與給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姐妹及祖父母,不須課徵贈與稅。但是如果贈與人出資向...
房地稅務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繼承取得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於5年列管期間內贈與子女,雖仍繼續經營農業生產,已無免稅之適用,將追繳遺產稅。 &nb...
房地稅務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贈與民法第1138條所定繼承人者(如直系血親、兄弟姊妹),其土地價值之全數不計入贈與總額。受贈人...
房地稅務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有民眾王先生詢問,他們兄弟3人共有農業區農地,其中1人想把部分土地,出租他人營業使用,他想了解地價稅會如何課徵?是否會...
房地稅務財政部國稅局表示,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及其地上農作物,由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承受者,其土地及地上農作物之價值,免徵遺產稅,但應檢具繼承時農業主管...
房地稅務為減輕農友地價稅負擔,新北市政府表示,即日起至2017年5月31日止,只要是符合供作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使用土地,可向土地所在地區公所申請,...
區域情報稅捐機關表示,常有納稅義務人因買賣、繼承或贈與等原因承受原經核准課徵田賦之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質疑為何原先無須繳納地價稅,只是所有權人變...
房地稅務到5月繳稅(綜所稅及房屋稅)的季節了,地方稅捐稽徵處提醒您,5月份除了納稅以外還有一個可以節稅省錢的訊息您不能不知,都市土地之農業區、保護區...
房地稅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