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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稅務局表示,2015年地價稅已於11月1日開徵囉!地價稅納稅基準日為8月31日,也就是當日土地登記簿所載之土地所有權人,即為該年度地價稅...
房地稅務買賣未辦保存登記的房屋,雖不必向地政機關辦理產權登記,但記得一定要完成契稅的申報與繳納,才能變更納稅人名義哦! 稅捐機關表...
房地稅務財政部表示,地價稅繳納期間在每年的11月1日至11月30日,惟在年度中土地辦竣移轉登記者,其地價稅稅額計算不以買賣雙方實際持有土地期間來計算...
房地稅務每年11月是地價稅的開徵期,而其徵收所屬期間為當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並以8月31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也就是說8月31日當天地政機關登...
房地稅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應符合所得稅法相關法令規定,始得列報。 ...
房地稅務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欠繳稅捐,因經濟困窘,無現金可立即繳納,可以已辦竣登記之土地及房屋等不動產作為繳稅擔保,稽徵機關將以不動產之公告現值或...
房地稅務財政部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不服稅捐稽徵機關核定稅捐,依法提起行政救濟,如對復查決定不服提起訴願時,應就復查決定應納稅額繳納半數或提供價值相...
房地稅務有民眾詢問因繼承而取得未辦保存登記建物,為何納稅義務人名義未變更? 稅捐機關指出,因繼承而取得之房屋,皆需向國稅局申報遺產...
房地稅務財政部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若因遺產稅稅額較鉅,無法立即繳清全部稅款,又急需辦理繼承遺產之產權移轉(如出售不動產等)時,可向稽徵機關提出確切...
房地稅務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財政部已於2014年11月7日重新核釋納稅義務人以土地、已辦妥建物所有權登記之房屋提供繳稅擔保或為稅捐保全標的時,土地...
市場快訊持有台北市房屋的納稅人要注意了,台北市已修正公布該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提高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稅率,依納稅人持有該市非自住房屋戶數多寡,採差...
區域情報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依據財政部2014年11月7日台財稅字第10304589140號令明釋,納稅義務人如以土地、已辦妥建物所有權登記之房屋...
房地稅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出售持有期間2年內之房地,須在房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僅持有1戶,並已辦竣戶籍登記且持有期間無供...
房地稅務財政部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如主張扣抵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時,應符合購買房屋價款超過出售房屋價款,同時於出售及購買年度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
房地稅務財政部國稅局表示,台北市有很多老舊社區居民與建商共同合作辦理都市更新,由居民提供土地、建商出資建造新房屋,等房屋興建完工後依據雙方簽訂的都市...
房地稅務稅捐機關表示,民眾滯欠稅捐時以土地、已辦妥建物所有權登記之房屋,提供繳稅擔保或為稅捐穖關辦理禁止處分及限制出境等稅捐保全之標的,原依財政部函...
房地稅務財政部國稅局表示,房屋所有權人將房屋供他人使用,除經查明確係無償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外,應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租賃收入,繳納所得...
房地稅務台北市政府因應房屋稅條例第5條修正,率先提案修正「台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部分條文,擬訂各項房屋稅徵收率,業經台北市議會於2014年10月...
區域情報財政部國稅局表示,有繼承人洽詢自己已繳清應繼分之遺產稅,其他納稅義務人倘未繳納應繼分之遺產稅,其可否免負繳納責任、免移送強制執行? &nb...
房地稅務財政部國稅局表示,預售屋買賣因無產權登記,不屬於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簡稱奢侈稅)之課稅範圍,惟其屬於權利移轉買賣,應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
房地稅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