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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外國公司在台分公司以本身自有資金購置不動產,其所有權雖登記於外國總公司名下,倘該不動產係供該分公司業務上使用,並列入該...
房地稅務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按遺產及贈與稅法第7條第1項及第22條規定,贈與稅之納稅義務人為贈與人,每年得自贈與總額中減除免稅額220萬元。故贈與...
房地稅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繼承人申請以被繼承人存放於金融機構之存款繳納遺產稅,得由繼承人過半數及其應繼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或繼承人之應繼分合計逾...
房地稅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遺產稅應納稅額在30萬元以上,不能一次繳納現金時,納稅義務人可於繳稅期限內,就現金不足繳納部分,申請以在我國境內之課徵...
房地稅務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遺產及贈與稅申報可經由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tax.nat.gov.tw)下載遺產稅及贈與...
房地稅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邇來常有民眾詢問購買預售屋,在未交屋前將契約轉手,並在不同年度收取價款,應如何申報綜合所得稅。 該局...
房地稅務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為購買自用住宅,向金融機構借款所支付之利息,應符合以下要件,始可列報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扣...
房地稅務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繼承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1項第6款規定,以遺產土地作農業使用,申請農業用地扣除額時,除取具農業主管機關核發該土...
房地稅務北區國稅局表示,為推動E化便民服務,提高遺產稅及贈與稅網路申報便利性,除2018年1月1日起於遺產稅電子申辦系統新增查詢及匯入被繼承人財產參...
房地稅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以自己之資金無償為他人購置財產,應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課徵贈與稅。 該局說明,未成年人購置不動產,依...
房地稅務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個人取得配偶贈與之房屋及土地,適用遺產及贈與法第20條第1項第6款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規定者,出售時應以配...
房地稅務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以自己之資金,無償為他人購置不動產者,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應以贈與論,課徵贈與稅。 該局說明,日前查...
房地稅務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財政部為提供更優質服務,已於2017年9月18日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www.tax.nat.go...
房地稅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農業用地經依法律變更為非農業用地後,須同時取得(1)都市計畫主管機關核發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8條之1第1項規定情形之證...
房地稅務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自2016年1月1日開始,營利事業交易我國境內房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之土地,其交易所得應按房地合一...
房地稅務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或2014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的房屋、土地,於2016年1月1日以後出售...
房地稅務財政部國稅局表示,分配第一代遺產時,將土地直接登記予第三代,實質上是第二代將應分得之財產贈與第三代,應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條第2款規定,課徵...
房地稅務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分配第一代遺產時,將土地直接登記予第三代,實質上是第二代將應分得之財產贈與第三代,應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條第2款規定,...
房地稅務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或2014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的房屋、土地,於2016年1月1日以後出售...
房地稅務財政部國稅局表示,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5款規定,將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以一般贈與方式移轉予民法第1138條所定繼承人者,其土地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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