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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為抑制短期炒作不動產,健全房地產市場,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下稱房地合一稅2.0)於2021年4月28日公布,同年7...
房地稅務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住宅所有權人或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俗稱保存登記)住宅且所有人不明之房屋稅納稅義務人,將住宅出租給接受主管機關租金...
房地稅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個人如捐贈財產予非財團法人組織之寺廟,縱然該寺廟已向內政部立案登記,仍不符合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3款不計入贈...
房地稅務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執行業務者或合夥人將其所有之房屋借與聯合事務所或合夥事業使用,依照所得稅法相關規定,應先減除其自用部分後,就該房屋供其...
房地稅務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日前接獲民眾電話詢問,於2019年將名下農地贈與自己的2個兒子,各持分1/2,經國稅局核定免徵贈與稅,並自受贈之日起受列管5...
房地稅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父母於子女婚嫁時,各自贈與該子女價值在100萬元以下之財物,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7款規定,應不計入贈與總額...
房地稅務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幫忙朋友或親友尋找合適的不動產物件,買賣成交後所取得報酬屬佣金收入,核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2類規定之執行業務...
房地稅務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近來有民眾來電詢問,其父親於今年7月過世,生前訂約出售一筆土地,公告現值600萬元,所有權尚未移轉登記給買方,且有土地...
房地稅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營業人若因承租人遲付租金或提前終止租約,依約加收違約金者,應依法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 該局說明,...
房地稅務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房地合一稅2.0自2021年7月1日開始實施,營利事業比照個人依持有期間按差別稅率課稅,境內營利事業交易持有2年以內房...
房地稅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捐贈被繼承人之遺產予公益慈善團體,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規定,該團體須為財團法人組織且於被繼承人死亡時已...
房地稅務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個人向建設公司購買房屋、土地,如簽訂買賣契約後取得減價折扣,致實際支付金額低於買賣契約書簽訂價金,未來出售該不動產時請...
房地稅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可利用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線上...
房地稅務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耕地出租人終止租約收回耕地時應補償承租人,因此,被繼承人死亡時所遺訂有三七五租約之土地,其遺產價值...
房地稅務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一般遺產稅案件,納稅義務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申報遺產稅,如具有正當理由不能如期申報,應於申報期限屆滿前以書...
房地稅務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7款規定,父母於子女婚嫁時所贈與之財物總金額每位子女不超過100萬元者,可不計入贈與...
房地稅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個人房地合一稅新制已於2016年正式施行,常有民眾誤以為依新制規定計算之房屋、土地交易若無所得,即不須辦理申報,而遭處...
房地稅務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之規定,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課徵贈與稅,但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則必須併入被繼承人遺...
房地稅務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近日接到張先生來電詢問,與配偶於2019年兩願離婚,在離婚協議書中載明贈與配偶不動產,另2021年又贈與前妻現金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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