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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46 筆資料

這情況!不得列入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第1項第1款規定,應視為被繼承人之遺產,併入遺產核課遺產稅...

房地稅務
2024-10-06

注意「配偶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依民法規定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而取得的房屋,該移轉非屬契稅條例第2條及印花稅法第5條規定的課徵範圍,故無須辦理契...

房地稅務
2024-03-28

「這情況」將追繳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遺產稅及利息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遺產稅案件經核准自遺產總額中扣除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者,納稅義務人應於國稅局核發稅款繳清證明書或免稅證明書之日起...

房地稅務
2024-01-21

配偶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免這個稅」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如離婚或配偶一方死亡,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而辦理不動產移轉登記,不用繳納印花稅。 &nbs...

房地稅務
2023-12-30

給付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要這樣做」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夫妻一方死亡,生存配偶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於納稅義務人申報被繼承人遺產稅時,依遺產及...

房地稅務
2023-12-09

生存配偶主張「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要記住這件事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之配偶如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主張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納稅義務人向稽徵機關申報被繼承人遺產稅時,得...

房地稅務
2023-02-19

筆記起來!「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民眾來電詢問,行使「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而移轉取得房屋所有權者,是否應申報契稅?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契稅條...

房地稅務
2022-11-27

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不須繳納印花稅

近日有民眾詢問,配偶死亡後,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辦理不動產移轉登記,應否繳納印花稅?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依據印花...

房地稅務
2022-10-23

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注意這事」

民眾王小姐因離婚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而取得房屋,但不知是否要申報繳納契稅?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配偶一方依民法...

房地稅務
2022-06-25

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不可代位申請喔!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係指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的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

房地稅務
2022-06-05

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可以這麼做」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規定應併入其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惟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

房地稅務
2022-02-19

配偶行使「這個權利」無須報繳契稅

配偶依民法規定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移轉之房屋,無須辦理契稅報繳作業,可逕行向地政機關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苗栗縣政府...

房地稅務
2021-08-08

生存配偶「這項」請求權得申報自遺產總額中扣除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死亡,生存配偶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主張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者,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之1規定,納稅...

房地稅務
2020-12-06

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要注意這情況」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之1規定,被繼承人之配偶依民法第1030條之1主張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者,納稅義務人得於...

房地稅務
2020-11-08

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財產「有這規定」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規定,應併入其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惟依民法第1030條之1...

房地稅務
2020-10-31

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可以這麼做」

稅捐機關表示,夫妻因離婚或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將法定財產制變更為其他夫妻財產制,夫或妻一方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而移轉土地,得依土地稅法第...

房地稅務
2020-08-22

善用「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節稅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不論是夫或妻任何一方死亡,只要死亡之一方剩餘財產較多,則生存且財產較少的配偶,可以行使「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房地稅務
2020-05-31

提醒注意 「這類」遺產稅申報扣除額者,須「這樣辦理」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民眾申報遺產稅時,如果被繼承人配偶的剩餘財產少,而主張民法「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就可自遺產總額中扣除該金額,...

房地稅務
2020-04-19

被繼承人 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的財產「要這樣申報」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夫妻間相互贈與的財產,免課贈與稅,如果贈與人於贈與後2年內死亡,該被繼承人(即贈與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的財產,應併...

房地稅務
2020-02-15

提醒注意 「這類」剩餘財產差額分配,會被追稅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遺產稅經准自遺產總額中扣除之生存配偶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以下簡稱分配請求權)金額,繼承人應於規定期限內足額給付...

房地稅務
2019-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