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中指出,台灣房價資訊揭露不透明,儘管公、私部門皆各自建立房市訊息內容多元及豐富的網站供民眾使用,然現行法令對於不動產交易價格並沒有強制申報、稽核、罰則規範,各界公布房價資訊無法完全確認其真實性;再者,房市訊息之真實性無人監督、把關,不僅影響房市資訊品質,更使民眾不易掌握房市現況。
此外,台北都會區房價高漲乃受資金行情所致,非市場供給不足,因此無法藉由大量興建社會住宅或合宜住宅解決高房價問題。短期內需控制資金流動,長期下須健全房市制度,透過資訊、金融、及稅制改革等層面減少投機行為,才能使房價穩健均衡發展。
至於,目前政府所採用控制房市的手段,諸如選擇性信用管制、追查購地或購屋資金來源是防範投資客炒作的適當方式,將因管制對象、範圍及項目能否明確界定,追查資金來源的程序是否能夠確切落實,對於實施成效產生關鍵性的影響。
研究美國、愛爾蘭、日本等國家過去曾遭遇房市泡沫化,目前房價皆處於低盤局勢。透過各國房市泡沬化之成因可提醒我國政府對房地產市場景氣過熱之現象應提高警覺,適時介入並予以管制降溫,抑制不正當的房地產市場投機行為。
而英國房價穩健發展,主要為英國房價資訊透明化,政府以買賣實價作為資本利得稅稅基,有效課徵資本利得,減少過度投資行為;德國不將房地產視為經濟增長的支柱產業,藉由嚴格的法律條文,禁止民眾、開發商等藉由房地產投資行為獲取不當利得等措施,皆可作為台灣發展房市的借鏡。
學者認為「健全房價」必須先「健全房市」,只有在完善的制度下運行,使市場機制充分自由發揮,才能達到「健全房價」之目的,並透過資訊、金融、稅制、供需等四大層面提出13項策略及42項具體措施。
短期方面,政府應立即整合並建立房地產相關資訊,促使房價資訊透明化;緊縮資金,抑制短期投資需求;嚴格追查預售屋交易逃漏稅及短期交易價格申報不實者;有效利用現有資源,促使空餘屋釋出。
另外,長期建議則需定期發布各縣市區域合理房價訊息,並建立房地產標價制度;引導資金至其他適當的投資市場,並鼓勵長期投資租賃市場;推動稅制改革,房地價格合併以交易實價為稅基統一申報課稅;建立住宅政策之專屬權責機構,並強化租屋市場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