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行政園區」未決定興建「社會住宅」

林口「行政園區」未決定興建「社會住宅」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為了推動「林口特定區機1-1行政園區新建案」(一般稱為林口行政園區)的設計與相關工程,新北市政府在2011年9月23日通過「地政局市地重劃委員會」審議,以地政局平均地權基金來支應此案,並有機會在2014年完工且配合機場捷運林口站、林口司法園區及林口購物商城作整體考量,期望能帶動林口地區發展。同時,這個機關用地先行保留部分空地,將會在未來視地方需求及法令允許的範圍做研議,屆時會再辦理規劃事宜。

林口機1-1是位在林口區文化三路與忠孝二路口,面積有1.97公頃,為日漸拓展的林口地區交通便利的地點,預計要興建辦多個公家單位的辦公與業務推廣廳舍,包括市警察局新莊2分局、林口消防隊、圖書館、衛生所、稅捐處與公托中心等,預計有6個單位進駐,但第1階段先保留部分空地,做為未來若人口增加與捷運興建後,再研議其他可能的使用方案,保持彈性。

對於有媒體報導,將這塊機關用地大約20%的空地做為興建運動中心和社會住宅一事,新北市政府體育處和城鄉發展局都表示,「並未做出具體建議,主要需視未來地方的需求和法令許可的範圍來研議。」

新北市政府體育處李莉莉主任指出,新北市市體育設施興建以廣設「運動公園」為主,並搭配興建簡易運動場館,提供民眾使用,倘都市人口密集不易覓得面積大的土地,且人口數10萬人以上,則會規劃設置「國民運動中心」。但是目前林口地區已於2011年8月選址確定,規劃於體育場用地(位於文化二路、文化三路與中華一路,即原本的「文中3」用地)設置「運動公園」,並以「林口運動園區」概念進行整體規劃,以帶動地區整體發展,提升民眾體適能,促進健康城市全民樂活。

城鄉發展局都市設計科正工程司張記恩說,現階段以滿足林口地區洽公需求為主,所以規劃案都是6個機關進駐,原計畫的戶政事務所則退出,改由社會局托育中心取代,是以便民做考量。這6個機關共分為3幢,警察分局及消防分隊各使用1棟,衛生所、社會局托育中心、稅捐稽徵處及圖書館規劃為1幢「聯合大樓」期望有效提供行政中樞式整合型便民服務,滿足民眾的需求。

由於社會住宅和運動中心都不是行政機關,在落實「土地分區使用」的原則下,目前尚未做這方面的具體建議,未來會在林口機1-1的預留空地做何種行政機構,以「合法」與「便民」是研議可行方案的2大先決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