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住宅補貼

行政院社會住宅政策將以補貼為主,興建為輔。

【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行政院表示,台灣社會住宅至今僅有6397戶,佔總住宅量的0.08%,相較其它國家地區都明顯偏低,未來政府的社會住宅政策將以租金補貼、貸款購置住宅利息補貼為主,以興建住宅為輔。

立法委員丁守中書面質詢時表示,社會住宅是指公部門動用資源補貼興建的租賃住宅,使弱勢人民得以低於市場的租金住用。台灣至今僅有6397戶,占總住宅量的0.08%,相較於歐盟平均14%、香港29%、美國6.2%、日本6.1%,新加坡8.7%,台灣社會住宅比例明顯偏低。

行政院表示,為彌補都市化過程中住宅市場供需機能的侷限性,由政府協助住宅市場外的補救措施,提供多元社會住宅方案以解決經濟或社會弱勢人民的居住問題。未來政府社會住宅政策將以補貼為主,以興建住宅為輔。故相關配套措施為增加2010年度租金補貼辦理戶數、增加弱勢戶租金補貼金額、放寬單身者申請租金補貼年齡、「青年安心成家方案」增辦購屋補貼戶數。

對於如獨居老人、肢體障礙、罹患特殊疾病等遭社會歧視排擠者,其無法透過租金補貼在市場上租到合適住宅,將提供社會住宅,解決其居住問題。興辦原則為中央訂定相關方案,與地方政府密切合作,採取中央地方釋出土地,鼓勵民間參與興建,或合宜住宅提供一定比例,以避免標籤化的混居社會住宅,促進社會的公平與正義。基地選址以交通便捷、基地規模適當、土地權屬公有、無地上物等為原則,初期優先於台北都會區(台北市、台北縣)辦理,中長期再視資源狀況逐步擴大辦理至各縣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