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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屏東縣強化老舊公寓大廈公共安全檢查與管理 推出管理委員會成立補助
為提升老舊集合住宅的公共安全,預防重大意外事故,屏東縣政府加強推動老舊公寓大廈的公共安全檢查與管理工作(圖/屏東縣政府)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為提升老舊集合住宅的公共安全,預防重大意外事故,屏東縣政府加強推動老舊公寓大廈的公共安全檢查與管理工作(圖/屏東縣政府)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2021年高雄城中城大火事件,燒出老舊建築物的公共安全議題,經過第一線勘查統計,社會上較為經濟弱勢者、高齡者與身障者,基於經濟等因素限制,往往僅能選擇居住在老舊公寓大樓,在惡性循環下影響弱勢族群的居住權益與生活保障。
 
為提升老舊集合住宅的公共安全,預防重大意外事故,屏東縣政府加強推動老舊公寓大廈的公共安全檢查與管理工作,透過分期分類,輔導老舊公寓大廈改善公安缺失,並輔導公寓大廈成立管委會,循序漸進提升社區公共安全,並強烈呼籲各管理委員會或住宅所有人應儘速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申報,避免因延誤而遭受罰款6-30萬元,且成立管委會後,可以代表社區對外積極爭取政府給予公寓大廈的修繕補助與獎勵,包括大樓自主更新、老屋健檢、原有住宅無障礙設施改善補助及耐震能力階段性補強等最高補助上限450萬元。
 
縣府城鄉發展處舉例,2023年國內本土登革熱疫情嚴峻,屏東縣也傳出本土登革熱疫情,就有未成立管理委員會公寓大廈,發現建築物公共空間及地下室堆積雜物、垃圾及積水等,造成疫情傳播、住戶受罰。此外,疏於管理的大樓,倘若窗戶破掉、積水滲入,長年來不僅導致鋼筋鏽蝕、外露,當地震來時,牆壁出現裂縫無人修繕,更增加大樓倒塌危險,居住安全堪慮,遊民或閒雜人等隨意進出,倘若從事非法行為,恐成為城市治安的死角。
 
因此,公寓大廈應該要成立管理組織進行自治管理,透過住戶全體積極參與關懷社區,配合守望相助協防巡守組織,提昇居住品質,達成社會公共安全、安寧、安居三安目標,以落實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期許大廈「自治共管」之宗旨,增進大樓的居住品質以及提升老舊集合住宅大樓的公共安全。
 
城鄉處表示,為鼓勵老舊公寓大廈成立管理組織,於成立管委會後,社區公共事務有主要負責執行、維護的對象,對整體的住戶居住環境提升更有幫助,也可以代表社區對外積極爭取政府給予公寓大廈的修繕補助與獎勵,包括大樓自主更新、老屋健檢(初步評估每棟補助上限1萬5千元;詳細評估每棟補助額度上限40萬元)、耐震能力階段性補強(補助上限450萬;協助民眾耐震不足的房屋結構改善)及原有住宅無障礙設施改善補助(補助上限210萬)等,協助改善建築物外觀及結構安全,降低因外牆剝落或其他損壞造成的風險。
 
城鄉發展處指出,現行公共安全檢查的申報頻率依樓層高低有所不同,16層以上的住宅每2年申報一次,8至15層的住宅每3年申報一次,6至7層的住宅每4年申報一次。其檢查項目包括直通樓梯、安全梯、避難層出入口、昇降設備、避雷設備及緊急供電系統等六項,並需於每個申報年1月1日至3月31日完成申報。這些檢查對於保障居住安全、提升社區防災能力至關重要。
 
為了進一步鼓勵老舊公寓大廈成立管理組織並進行必要的安全維護,屏東縣政府推出補助措施,旨在協助住宅所有人和管理委員會加強對居住品質和公共安全的重視。於2024年首次推出「公寓大廈成立管理委員會補助」計劃。凡是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完成首次向鄉(鎮)公所報備的老舊公寓大廈,可依照總戶數級距核定補助,最高可補助3萬元。
 
補助申請條件資格包括:1.公寓大廈的建造執照申請日期在2004年1月2日之前。2.申請「管理委員會成立補助」的須於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期間內完成向鄉(鎮)公所報備。依照總戶數級距核定補助,最高可達3萬元。若年度經費用罄,則不再提供補助,相關申請將予以退件。
 
城鄉發展處表示,針對尚未完成公共安全檢查申報的住宅大樓,強烈呼籲各管理委員會或住宅所有人應儘速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申報,避免因延誤而遭受罰款6-30萬。同時,城鄉發展處公安使用科也隨時提供諮詢服務,協助民眾了解申報檢查和申請補助等相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