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摘要
  • 國土功能分區未明確規定民眾土地使用權益前 暫緩提送中央審議
苗栗縣府將於內政部訂定國土計畫相關配套措施完備及民眾相關土地權益明確前,暫緩提送中央審議。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苗栗縣府將於內政部訂定國土計畫相關配套措施完備及民眾相關土地權益明確前,暫緩提送中央審議。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國土計畫法於2016年5月1日施行,將現行區域計畫制度分三階段轉換為國土計畫制度,第一階段由內政部於2018年4月30日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畫」,第二階段由苗栗縣府於2021年4月30日公告實施「苗栗縣國土計畫」,第三階段預計由本府依法定程序繪製完成「苗栗縣國土功能分區圖」後,由內政部2025年4月30日前統一全國公布實施,原有區域計畫法不再適用,屆時將全面實施國土計畫制度。
 
縣府(工商發展處)為使鄉親瞭解苗栗縣國土功能分區草案劃設情形,除於公開展覽期間辦畢18場公聽會,另加開8場說明會,其中時任議長的鍾東錦縣長,撥冗出席參加苗栗縣府所辦理的第1場國土功能分區公聽會,並聆聽民眾提供意見,表達對苗栗縣國土功能分區圖繪製作業之重視。
 
為明確規定未來國土計畫實施後土地使用權益,內政部依據「國土計畫法」第23條授權,公告「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草案60日,並自2024年4月26日起,公開徵求民意。苗栗縣府將於內政部訂定國土計畫相關配套措施(如:鄉村地區整體規劃、原民地區農業發展地區第4類、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及原住民族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等)完備及民眾相關土地權益明確前,暫緩提送中央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