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買賣土地忘記申請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記得在土地增值稅繳款書「繳納期限」內補行申請,以免逾期錯失優惠時機!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近來有民眾買賣土地申報土增稅時,忘記勾選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事後發現申請更正,但因逾土地增值稅繳款書「繳納期限」,錯失適用優惠稅率機會。新竹縣政府稅務局提醒民眾,依照土地稅法第34條之1規定,土地所有權人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應於土地現值申報書第9欄勾選申請以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核課,未勾選者得於繳納期間屆滿前,向該局補行申請,逾期不得申請依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由於土地增值稅一般用地稅率是採倍數累進的20%、30%、40%等3級稅率,而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僅為10%,兩者稅額差距甚大,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申報後如欲改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要特別注意申請期限,以免逾期致錯失適用優惠稅率之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