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立鄉村與原住民地區國土計畫審議原則與共識 將加強社會溝通與建立發展共識
【MyGoNews蕭又安/綜合報導】為利後續國土功能分區圖審議有通案標準,又能因應地方發展之彈性,國土管理署2024年3月5日召開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第28次會議,就「審議直轄市、縣(市)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流程及辦理方式」與「國土功能分區圖常見議題」進行通案審議原則討論。
國土管理署表示,會上國審會委員針對各縣市國土功能分區圖進行討論,其中涉及有關鄉村區及原住民族土地的國土功能分區劃設方式,後續本署將依照與會委員意見,納入通案審議原則之相關配套措施,並採取研商會議或座談會等適當方式與有關機關等共同研商,待共識凝聚後,再提報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進行討論。
其次,近期民眾所關注的原住民族土地及國土功能分區等劃設議題。國土管理署指出,針對原住民族委員會核定部落範圍內之聚落,可依相關原則劃設為農業發展地區第4類,藉此可解決大部分原住民族所關心之土地合法化問題;其餘土地本署也將持續與該會共同研商訂定因地制宜之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以符合原住民族日常生活、居住及產業發展之需求。
國土管理署最後表示,為利國土計畫制度能有效銜接既有區域計畫法相關規定,本署將綜整今日與會委員意見,且考量民眾於國土計畫政策上路後的權益保障,後續也會持續收集民眾關心議題,透過多元溝通方式來強化政策說明,善盡社會溝通,以消除民眾疑慮,讓國土功能分區圖的審議作業能順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