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摘要
  • 部分民代誤指市府混淆自辦重劃案核定期程 竹市府嚴正駁斥
市長高虹安上任後並未核准任何一件自辦重劃案,且現有4件自辦市地重劃案,其中「高峰、富美、東光」3案均為前市長林智堅任內核定重劃計畫書,並正式成立重劃會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市長高虹安上任後並未核准任何一件自辦重劃案,且現有4件自辦市地重劃案,其中「高峰、富美、東光」3案均為前市長林智堅任內核定重劃計畫書,並正式成立重劃會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有關部分民代於社群平台指新竹市政府刻意混淆自辦重劃案核定期程,新竹市府2023年8月4日嚴正澄清,市長高虹安上任後並未核准任何一件自辦重劃案,且現有4件自辦市地重劃案,其中「高峰、富美、東光」3案均為前市長林智堅任內核定重劃計畫書,並正式成立重劃會,盼部分民代本於事實評論,擷取片面資訊誤導閱聽眾並非民眾所樂見。
 
市府指出,針對竹市目前辦理的4件自辦市地重劃案件,其中「富美自辦市地重劃區」於2015年12月30日核定重劃計畫書、2016年5月5日成立重劃會,並於2021年4月15日核定變更重劃範圍及重劃計畫書修正;「高峰自辦市地重劃區」於2016年3月4日核定重劃計畫書、2016年7月22日成立重劃會,目前辦理地上物查估補償及工程預算書圖規劃設計作業;「東光自辦市地重劃區」於2017年6月16日成立籌備會、2017年8月23日成立重劃會、2020月1月30日核定重劃計畫書,目前重劃工程書圖審查中。
 
地政處表示,自辦市地重劃制度近年來於各縣市實際執行結果產生諸多爭訟及待探討之處,司法院大法官並於2016年7月29日公布釋字第739號,宣告自辦市地重劃部分作業規定違憲,為健全自辦市地重劃制度,內政部遂於2017年7月27日修正發布「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參照解釋文精神調整自辦市地重劃作業程序,提高重劃業務透明度,並加強政府的監督責任,讓自辦市地重劃於更公開、更透明的程序下辦理,以強化對民眾權益的保障。
 
有關自辦市地重劃作業流程,市府強調,於2016年7月29日大法官解釋違憲及內政部2017年7月27日配合修訂獎勵自辦市地重劃辦法前,籌備會僅需7人以上地主同意,即可向縣市政府申請,成立後再爭取區域內過半數地主同意,並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市地重劃計畫書,因條件簡單,以致實務上常見同一重劃範圍同時核准多個籌備會,也常有籌備會因未能取得過半地主同意,故自行或被縣市政府解散的案例。
 
市府指出,程序辦理程序中,真正發生限制地主土地產權及居住自由,影響地主權益程序,為縣市政府核准成立自辦市地重劃會、核定市地重劃計畫書及該計畫書所確定的範圍,此2項程序核准後,重劃會即可辦理地上物拆遷及工程施工作業,實務上亦罕見重劃會遭解散的案例。因此,為確保新竹市民權益,新市府團隊均依法督監重劃會確實依規定辦理重劃作業。
 
市府表示,自辦市地重劃涉及新竹市民權益甚鉅,公權力應依法監督,故市府為加強保障地主權益,強化工程施工品質及確保重劃完成後公共設施水準符合需求,高市長上任後即指示市府團隊,依法依規定核實辦理自辦重劃工程預算書圖審查,並強化施工查核頻率,以維護公共工程品質,轄內重大建設市府團隊亦持續推動,如2022年12月15日因廠商履約嚴重落後而解約的西大路(停七)立體停車場,已於2023年8月3日決標,並預計今年9月底前開工,公共建設從未停歇。
 
市府強調,新竹市是座正在高速成長中的城市,新市府團隊持續推動重大建設之外,並將依據都市計畫規定,整合各方意見,在市議會監督之下,於部分都市區域推動都市更新、市地重劃及區段徵收等整體開發,以建設完善公共設施的都市環境,滿足市民對適當居住空間及生活品質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