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有類似幫小孩置產的需求嗎?記得善用夫妻之間的贈與稅,免課贈與稅。
【MyGoNews蕭又安/綜合報導】房屋買賣,簽約人通常就是登記名義人,但是,常常有買方希望先以自己名義完成簽約手續,至於登記給誰?考慮以後,再事後補上登記名義人身份證影本及印章。因為指定登記名義人,是買方的權利,所以我們也樂觀其成,配合辦理。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分享案例指出,個案簽約時由爸爸出面簽約,約定總價1500萬元,至於付款方式為簽約款150萬元,完稅款150萬元,銀行貸款1200萬元。並開立個人支票面額150萬元一張,透過建經公司履約保證,存入信託專戶,至於登記名義人希望考慮後再確認。3天後支票兌現了,他確定登記給成年兒子,未來銀行貸款由小孩自己繳納,一來幫兒子置產,二來讓兒子有責任感,學習理財。
很快的契稅及土地增值稅核發了,買方應該給付第二次付款150萬元,由於第一次給付爸爸的支票,所以,買方希望比照前例,一樣以爸爸的支票付款,請我們幫忙收授第二期款支票150萬元後,存入履保帳戶。
理論上,客戶直接匯入履保帳戶,就可以省去票據交換的時間,如果客戶習慣這種交易模式,我們也樂意配合完成。但是,檢視一下買賣契約書,發現“事情大條”,因為之前的第一期款價金150萬元,和第二期款價金150萬元,合計300萬元,都是以爸爸支票給付,以贈與稅免稅額244萬元計算,超過56萬元,依照贈與稅率10%計算,必須繳納56000元贈與稅,客戶聽了當場咋舌,問我們該怎麼辦?
其實不難,只要將第二筆款150萬元,由父親贈與母親,夫妻間相互贈與的財產應不計入贈與總額,免課贈與稅,再由母親將150萬元贈與給兒子,存入履約專戶,這樣一來完全免納贈與稅,而且免申報。因為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4條規定:贈與人在同1個年度內,各次贈與給他人的財產總額累計在免稅額(244萬元)以下時,可以免辦贈與稅申報。
您有類似幫小孩置產的需求嗎?記得善用夫妻之間的贈與稅,免課贈與稅。依照目前贈與稅免稅額是244萬元,只要轉個彎,購屋自備款在488萬元內,都不會被課徵贈與稅,這也是在高房價下,父親幫子女置產的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