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摘要
  • 立法院三讀通過《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修正條文規範,若炒房明顯影響市場秩序或壟斷轉售牟利,最高可處新台幣5000萬元罰鍰,限期未改善者,並可連續處罰。
立法院會三讀修正通過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祭出重拳遏止炒房,將重罰炒房行為,明定任何人不得散播不實資訊,影響不動產交易價格,最高可處新台幣5000萬元,還可連續處罰。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立法院會三讀修正通過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祭出重拳遏止炒房,將重罰炒房行為,明定任何人不得散播不實資訊,影響不動產交易價格,最高可處新台幣5000萬元,還可連續處罰。

【MyGoNews蕭又安/綜合報導】立法院攸關打房的《平均地權條例》部份修正草案2023年1月10日通過三讀。內容祭出「打炒房5招」,包括:限制換約轉售、禁止炒作、建立檢舉獎金制度、預售屋解約需申報登錄、限制私法人購屋,並嚴懲投機炒作行為,最高可處3年徒刑或併科5000萬元罰金,且限期未改善者可連續處罰。《平均地權條例》三讀後,經總統公布有些條文可立即上路。
 
三讀條文明定,明確規範3種炒作行為:(1)不得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說明會或其他傳播方式散布不實資訊,影響不動產交易價格;(2)不得與他人通謀或為虛偽交易,營造不動產交易活絡的表象;(3)自行、以他人名義或集結多數人違規銷售、連續買入或加價轉售不動產,且明顯影響市場秩序或壟斷轉售牟利。
 
三讀條文明定,(1)違法炒作不動產者,可處100萬元至5000萬元罰鍰,屆期未改正可連續處罰,包括受雇人與法人(指公司)連坐處罰;(2)為了防止不動產業者所屬人員濫用專業知識炒作,將協助買受人換約轉售的第三人,或受託刊登轉售廣告者也納入規範,例如透過新聞媒體散布不實資訊,或以網紅、YouTuber、網路社群、揪團炒作者,處原額度罰鍰。
 
三讀條文新增規定,預售屋或新建成屋簽訂買賣契約後,除了配偶、直系血親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以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例如財產因故遭強制執行、配偶近親因重大傷病須長期療養、非自願失業及重大變故,導致無力繳款,否則不得讓與或轉售買賣契約與第三人,且不得刊登轉售廣告。
 
三讀條文亦訂有明確罰則,若買受人、建商或代銷業者違法換約轉售,或刊登相關廣告,可按戶(棟)處罰50萬元至300萬元,刊登廣告應限期改正或為必要處置,屆期未改正將按次處罰。此外,三讀條文新增檢舉獎金制度,而民眾對於不動產銷售買賣或申報實價登錄違規行為,可具證據向縣市政府檢舉,如經查證屬實,將由實收罰鍰中,提充一定比率金額作為獎金。
 
此外,也增訂私法人購買住宅用房屋許可制規定,並限制取得後於5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預售屋買賣契約若有解約情形,建商應於30日內申報登錄,違規者將按戶棟處罰3萬至15萬元。
 
至於房地產業者擔心的私法人置產,立法院也提出附帶決議,(1)私法人購買宿舍、參與或實施都更危老,申請書表予以簡化,(2)內政部受理申請許可案件,以7個工作天完成審查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