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防疫」一起做,內政部已訂指引可參考(圖/pixabay)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社區防疫」一起做,內政部已訂指引可參考(圖/pixabay)
新聞摘要
  • 「社區防疫」一起做,內政部已訂指引可參考
【MyGoNews蕭又安/綜合報導】因應疫情變化,為預防群聚感染及強化社區住戶居住與社區服務人員執行業務等之健康安全,內政部前已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示編訂「COVID-19因應指引:社區管理維護」,針對住戶個人、軟硬體防疫措施、社區服務人員健康及相關管理措施、集會活動等提出防疫指導措施,以提供各社區辦理相關防疫工作的參考。
 
營建署表示,社區管理維護指引,針對住戶及管理人員、社區環境衛生、社區集會活動防疫措施等提出建議,包括觸碰電梯按鈕或公共區域門把應勤加洗手;注意咳嗽禮節,身處電梯密閉空間盡量避免交談;公共空間定時清潔並配置口罩及乾洗手等防護用品;至於社區室內兒童遊戲室、多功能活動空間等公共區域,建議暫停開放使用。
 
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示,嚴守社區防線
 
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5月15日新聞稿指出,因應目前國內COVID-19疫情持續嚴峻,雙北地區(台北市、新北市)陸續發生感染來源不明的病例及群聚事件,研判社區傳播已有擴大趨勢,自即日起至5月28日提升雙北地區疫情警戒至第三級,加嚴、加大限制措施,以防範發生大規模社區傳播,第三級警戒區域停止室內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之家庭聚會(同住者不計)和社交聚會。
 
營建署說明,因應目前疫情發展,請住戶與社區服務人員於室外空間或公共區域全面配戴口罩,及維持社交距離,社區內可視情況執行體溫量測、手部消毒並加強環境清消。對於觸碰電梯按鈕或公共區域門把應勤加洗手;注意咳嗽禮節,身處電梯密閉空間盡量避免交談;公共空間定時清潔並配置口罩及乾洗手等防護用品;至於社區室內兒童遊戲室、多功能活動空間等公共區域,考量如未能保持空氣流通及環境整潔,有影響使用者健康之疑慮,建議暫停開放使用。若有使用需求,建議各社區室內活動場所應保持空氣流通及環境整潔,並有社區管理或服務人員持續監控環境空氣流通與換氣情形。
 
避免群聚,區權會得予延期,亦可採視訊等非聚集接觸方式辦理
 
營建署指出,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各社區每年至少應召開1次定期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於第三級警戒區域內之公寓大廈,於警戒期內請暫停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社區若因應疫情延期召開,內政部2020年3月4日也已函示,得暫不處罰,但等疫情趨緩後,仍應於本年底前擇期召開。另外,2020年4月30日也已經函示,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得採視訊方式辦理。另外,於疫情流行期間選任管理委員事宜,2020年3月4日及2020年4月16日已函示,因任期屆滿解任,且未召開或延後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以致無法即時成立管理委員會接續之情形時,得採書面互推召集人方式擔任管理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