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住房地移轉,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要重新申請!
地方稅務局表示,因贈與取得的房屋及土地,雖然未供營業及出租使用,戶籍也未作任何改變,惟課稅主體(土地所有權人)已經變更,仍應由新土地所有權人重新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准後,才能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因買賣、交換、繼承等原因而移轉之房屋及土地,在辦竣過戶登記後,如符合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規定者,新土地所有權人應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為2021年9月22日前)重新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則自申請之次年期開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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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345對抗543,青年首購是主流,很多都是父母親贊助自備款助小孩一臂之力,讓小孩子成家,如何讓市場回歸正軌,投資客無利可圖,是政府部門應該有的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