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公寓裝電梯政府有補助 最高216萬元
2021年度補助12縣市 積極推動補助措施
營建署表示,台灣社會近年來對於無障礙空間需求日益受到重視,內政部依據住宅法第46條訂定無障礙設計基準及獎勵辦法,並自2017持續積極推廣原有住宅無障礙改善計畫補助措施。
例如台南市中西區5樓公寓大廈,公寓興建當時,因原有法規未規定設置電梯,長年下來住戶漸感不便,為安全考量及便利上下樓層,經全體住戶同意向台南市府提出增設電梯補助申請,是台南市政府首例獲補助案件,已於2020年底順利完工,補助不僅減輕設置費用的負擔,同時也提升公寓居住品質。
2021年度營建署將補助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新竹縣、新竹市、嘉義市、宜蘭縣、南投縣、基隆市、嘉義縣、屏東縣、花蓮縣共12個直轄市、縣(市)辦理原有住宅改善無障礙設施。
放寬住戶同意門檻 增設電梯減阻力
營建署指出,由於老舊公寓增設昇降設備時常遇難以取得土地及建築物權利證明文件情事,現行規範已放寬至5層以下原有住宅公寓大廈增設昇降設備時,僅須共有人及應有部分過半數同意即可,讓有意願改善無障礙設施的民眾更有機會獲得補助資格。
此外,住宅法第54條已明定任何人不得拒絕或妨礙住宅使用人有合法使用空間之權利,如從事必要之居住或公共空間無障礙修繕等,確實保障居住權利之平等。
把握申請名額 立即撥打諮詢專線
營建署表示,如民眾欲瞭解原有住宅共用部分無障礙改善相關資訊,可逕洽住宅所在地區的直轄市、縣(市)政府諮詢(諮詢專線如附表),或至「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2021年度無障礙住宅專區」查詢,歡迎有需要之民眾踴躍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