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院通過住宅法修正案,提高包租代管房東誘因,修法增進租賃住宅供給 滿足民眾多元租屋需求
一、住宅所有權人租金所得免稅額度,由每屋每月租金收入免稅額度不得超過新台幣「1萬元」修正為「1萬5,000元」。
二、住宅所有權人所簽訂該租賃契約資料,不得作為該住宅所有權人租賃所得查核之依據。
內政部強調,本次修法擴大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的房東優惠,就是希望藉此鼓勵房東加入租屋協助行列,透過公、私部門齊心努力,協助無力購屋的家庭,有更多元的居住選擇,展現政府積極推動政策的決心,落實照顧青年及弱勢安居的目標。修正草案今院會通過,將儘速送請立法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