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29檔期前 內政部發動預售屋聯合稽查 防杜違規炒作
此外,針對本次稽查發現有25個建案有使用購屋預約單(紅單)銷售,其中部分業者仍有約定可保留不予出售或簽訂買賣契約權利情形。內政部特別強調,實價登錄2.0新制預計將在7月施行,業者使用的紅單如仍有上述不利消費者的約定,可逕予重罰最高100萬元,建議不動產業者應儘速修正,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另新制也已規定禁止紅單轉售,提醒民眾在購買紅單時應特別審慎,以免日後觸法受罰。
內政部會同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平交易委員會、財政部各國稅局及地方政府,同步在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市、台中市、彰化縣、嘉義縣、台南市、高雄市等9個縣市進行預售屋聯合稽查。
本次稽查發現計有16個建案所使用的買賣契約內容不符合規定(包括水電及瓦斯內管線費用未約定由賣方負擔、交屋保留款低於房價總價5%、保固期間未從交屋日起算等),將由地方政府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要求業者限期改正。對此,內政部補充表示,在實價登錄新制實施後,契約如不符規定將直接按戶(棟)逕予處罰最高30萬元後再限期改正,不再先限期改正後再處罰,提醒業者在研擬契約時要切實依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辦理。
另本次稽查有5個建案代銷業者在廣告看板未註明其名稱,或於收取預約金或定金單據時並未指派不動產經紀人簽章,也將由地方政府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裁罰。
內政部表示在2020年2波預售屋建案聯合稽查,已有違規3案經地方政府裁處143萬餘元;另就近期遠雄建設公司「明日讚」建案營造搶熱銷,影響交易秩序情形,並已移送公平交易委員會立案調查中。再次呼籲不動產業者應守法自律,勿蓄意不當炒作,以身試法。
最後,內政部提醒民眾,預售屋交易期間長,易受市場因素影響,購買時應審慎評估合理市場行情、銀行貸款額度及自身財務負擔能力,切勿受廣告或現場銷售熱潮誤導,簽約時,應詳閱契約內容並善用內政部版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以避免消費後爭議。
2020年2波預售屋建案聯合稽查違規裁處案件包括:丁一廣告有限公司,未經建商同意擅自對外招攬收取訂約金及訂單,裁罰120萬元。新竹市「協勝ohiyo花漾城」建案,預約金收據未指派經紀人簽章,裁罰12萬元。桃園市「大亮時代A7」建案,接待中心未取得臨時建築許可,裁罰11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