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市2020年度第2次租金補貼於2021年1月18日至2月5日受理申請
內政部提供台北市2020年度租金補貼計畫戶數為1萬7,722戶,因應內政部放寬申請條件及戶籍限制,台北市2020年度租金補貼第一次受理核准數已創歷年新高,申請1萬5,295戶,目前已核准1萬5,921戶,都市發展局預定2021年1月15日陸續寄發核定函,2021年1月28日核發補助款至合格申請人指定之郵局帳戶。
有關2020年度租金補貼第二次受理申請,內政部配予台北市計畫戶數為2,954戶,其申請條件與第一次受理條件相同,除明定申請人應為已成年之設籍中華民國國民、家庭成員均無自有住宅、未重複領取住宅補貼或承租社會住宅外,對於在台北市租屋的申請人亦有所得及財產限制,須符合家庭成員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4萬2,513元、每人動產限額低於30萬元、家庭不動產限額低於876萬元等條件。申請人如符合上述規定,單身且未滿40歲者,補貼每戶每月最高4,000元,單身40歲以上者或非單身者,補貼每戶每月最高5,000元。
都市發展局表示,台北市政府為幫助市民獲得妥適居住協助,特別針對設籍在台北市的市民再加碼給予分級租金補貼,只要符合上述內政部租金補貼規定,而家庭年所得低於140萬且平均每人每月收入低於5萬9,518元者,皆可獲得補貼金額,並視核定戶家庭所得及家庭成員人數條件,補貼額度合計為3,000元至11,000元不等,期減輕市民租屋負擔。
都市發展局提醒,欲申請2020年度第2次受理住宅補貼的民眾,於受理期間可透過內政部營建署住宅補貼線上系統提出申請(網址:https://has.cpami.gov.tw/subsidyOnline)或填妥申請書及檢附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或親至都市發展局中區辦公室申請(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8樓;現場收件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4時;掛號郵件寄送者,其申請日之認定以郵戳為憑),有關線上申請系統問題,可撥打內政部營建署服務專線(02-7729-8003)洽詢。
另外,提醒申請人如已接獲2020年度第一次租金補貼核定公文,則毋須於第二次受理申請期間重新送件,惟仍須確認原租約是否延續,如有搬家或延長租期等情形,請將新租約影本檢送都市發展局審查後,始得獲撥補貼。另有關第二次租金補貼受理期間共3週,為避免久候並減少群聚,建議親自送件之民眾可避開人潮較為擁擠的前後3天,也提醒出門前請檢視各項資料是否齊全及提前複印,以免多次往返造成不便;申請書表及相關規定可於2021年1月18日起就近至各區公所或至都市發展局中區辦公室免費索取,或至內政部營建署網站下載及查詢(網址:https://pip.moi.gov.tw/V3/B/SCRB0108.aspx),如有疑問可撥打內政部營建署服務專線(02-7729-8003)、都市發展局服務電話(02-2777-2186轉0再轉1)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