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遏阻房市歪風竹縣消保官嚴禁紅單,各主管機關動起來加強查察
靳邦忠消保官整理近年購屋消費爭議申訴案發現,一旦消費者完成交付紅單價款而不想購屋的時候,此紅單的性質即因產生適法性的爭議,衍生房市諸多不當現象,鑑此,必須導正,保障購屋消費之居住正義。消保官強調未來預售屋未取得建照,不得在市場銷售,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58條,最高可裁罰20萬元,並可連續處罰。建商如果尚未取得建造執照即預售房屋,導致購屋人誤以為已經取得建造執照,公平交易委員會可依公平交易法予以處分,限期命其停止或改正其行為,如不改正,最高可裁罰2500萬元。
另外紅單的名稱不論是用暫購單、訂購單或臨時買賣契約書,本身就是一種契約行為,均係以該建設公司推案之預售屋為標的,尤其對轉單的第三者,更是屬於交易市場的買賣行為。由於預售屋買賣動輒上百數千萬影響消費權益者甚鉅,簽約又屬專業。所以自2021起,消保會就積極促成凡是建商與消費者之買賣,該契約不論是透過仲介公司或是代銷公司買賣,建設公司均應適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違反者,依消保法第56條之一得處以3萬到30萬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最高可裁罰50萬元。
靳消保官進一步舉出因為紅單而與炒房、賺差價等房市不當現象的關聯,他說明紅單在建案尚未正式公開,或是品牌建商的秒殺案上,有些投資客搶先拿到紅單主動兜售該案的購買權,或是利用未公開時的潛銷價跟未來的正式開價,賺取兩者之間的價差,從中牟利,他舉例假設排隊購買到的紅單客與建商談好買50坪、每坪27萬的潛銷價,只要先付不到20萬塊訂金,建商會先約明將來可能開價33萬最低賣30萬,新買家買到30萬看似撿到便宜,但其實投資客早就從中獲利,每坪現賺5萬,50坪就賺了250萬。如此一來,獲利者並不是真正居住者,而更加重首購族與一般受薪階層買房的壓力,嚴重影響消費者權利。
靳消保官還強調政府樂見新竹地區蓬勃發展,房市欣欣向榮,絕對無意打壓房價,但維持一個正常的交易環境和理性的房市交易秩序,政府責無旁貸。所以嚴格禁止紅單的轉售,各機關加強查緝,就是為了健全房市交易,讓房屋買賣市場,更透明公開以確保消費者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