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買屋賣屋找同一個代書,賺回12.3萬元大紅包
地政士鄭文在表示,早期房仲公司不盛行的時期,市場上約有50%的買賣成交,是由介紹人或是自售而達成,那個年代一位代書大概可以服務一個家族三代,從祖父輩的繼承案件,父執的置產,到小孩長大後的首次購屋,更厲害的同業先進,還有在遺囑中被指定XXX地政士辦理的案例。
隨著專業的分工,房屋仲介取代了介紹人,也勝了自售客,所以代書也從第一線的中人,退居到第二線的過戶代辦人,但是無論第一線或第二線,買賣雙方的權益總是要獲得確保,才能讓代書這個行業發光發熱。
地政士鄭文在指出,2020年5月間有一個客人透過仲介公司,賣掉了自住的蘆洲區的房子,繳納了約12.3萬元的自用土地增值稅案件,也順利的在2020年7月初完成了過戶及點交,孰知同年7月底她又在同一家仲介公司,以她的名字又買了一間蘆洲區的房子,當簽約完成後,我除了恭禧她再次買房,還告訴她我會向政府要一個12.3萬的大紅包給她(重購退稅),她直誇運氣好,遇到好仲介、好代書,退稅金額也於前幾天核准,匯入了她的指定帳戶。試想,如果沒有遇到同一個仲介、同一代書,應該沒人會知道她剛賣了一間房子,繳了一筆可觀的土地增值稅,更遑論申請重購退稅。
鄭文在說明,還有一件可預期的「大紅包」,2020年8月初賣方出售土城區的小套房,預計增值稅要繳納7.8萬,閒聊下賣方2年前在三峽區台北大學附近一間3房的預售屋,預計2020年年底建商會交屋,我也預告建商交屋後,他可以領到一筆7.8萬的「大紅包」(重購退稅)。想要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可不像現在的三倍卷一樣簡單,拿1千換3千垂手可得,相關條件見附表。
最後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也是「非誠勿試」的,因為退稅後稅捐單位會管制五年,如果該期間內有房屋用途變更使用、出租、營業或再出售的情事,都會被稅捐單位要求追繳原退還稅款,不可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