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度住宅補貼8月31日即將截止受理申請,尚未申請民眾請把握機會!
租金補貼擴大辦理且放寬資格 把握第一波申請機會
營建署表示,為落實擴大辦理租金補貼之政策,2020年租金補貼戶數由現行6萬多戶調高至12萬戶。所得標準從平均每人每月所得應低於最低生活費1.5倍放寬為2.5倍。此外,戶籍地也不用再跟租屋地相同縣市。
就家庭組成部分,已放寬年齡及戶籍相關規定,不論單身或已婚,都有機會獲得補貼。
根據營建署統計,截至2020年8月21日止,租金補貼申請戶數7萬696戶(詳附表),有租金補貼需求的民眾,仍可把握第一波受理申請期間,期限至2020年8月31日。如有民眾未能即時申請,2021年還有第二波受理申請期間,時間為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2月5日,屆時可多加留意申請資訊。
修繕貸款利息補貼申請率僅40.9% 欲修繕者可踴躍申請
根據營建署統計,截至2020年8月21日止,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申請戶數5,039戶、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申請戶數817戶(詳附表)。營建署提醒民眾,住宅補貼即將截止受理申請,尤其想申請自購或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的民眾,請把握最後5天向戶籍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申請。
尚未修繕住宅者才可申請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營建署表示,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係針對僅持有1間使用執照超過10年之住宅且有修繕需求之家庭,經審查符合資格後,可向承貸金融機構辦理該優惠貸款,最高優惠貸款額度新台幣80萬元,貸款期限最長15年(含寬限期最長3年),目前優惠利率弱勢戶0.312%、一般戶0.887%。
營建署提醒,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是提供民眾較低之優惠利率,以減輕其貸款利息負擔,並非提供無償的現金補貼讓民眾修繕。另外,已經修繕的民眾如果未經直轄市、縣(市)政府事先取得緊急修繕同意函,無法申請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住宅補貼須辦理評點排序與申請遞件時間無關
營建署強調,住宅補貼採評點制度,8月31日受理申請期間截止後,審查期間為2至4個月,直轄市、縣(市)政府會依評點基準表評分,按分數排序後,於計畫戶數額度內由高分至低分依序補貼,跟申請遞件時間無關。
相關申請書表與規定可至營建署網站首頁右側「住宅補貼專區」(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之住宅補貼專區)查詢,或撥打諮詢專線02-7729-8003,有專人接聽,服務時間為7月13日至9月11日,週一至週五早上8時至下午6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