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度中買賣土地,到底誰是當期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
該處進一步說明,只要是在8月31日前完成土地所有權登記者,新所有權人持有土地縱使未滿一年,仍應繳納全年的地價稅,例如某甲向某乙買一塊土地,假設登記日期在當年8月31日或之前的任一日,納稅義務人就是某甲(買方);反之,如果在8月31日之後才完成土地所有權登記,納稅義務人就是某乙(賣方)。民眾買賣土地時若主張以買賣雙方按持有土地期間之比例負擔當年度之地價稅是屬於私權行為,並無法據此申請變更地價稅繳款書之納稅義務人及應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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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345對抗543,青年首購是主流,很多都是父母親贊助自備款助小孩一臂之力,讓小孩子成家,如何讓市場回歸正軌,投資客無利可圖,是政府部門應該有的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