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愛情摩天輪無人投資?高市府駁:不負責任的發言
經發局指出,港務公司2018年7月就已提報高雄舊港區20工區「開發計畫書」,高市府於同年9月審定,原本只待市府、交通部航港局及港務公司三方簽訂後,即可進行招商。但交通部2019年7月卻又要求航港區補充開發計畫,評估是否符合國有財產法規定及、開發回收效益,推翻港務公司原提計畫,才導致該案迄今卡關。
「不負責任的謊言,不是公部門應有的行為。」經發局局長伏和中再強調,開發開發高雄港舊港區是韓市府延續陳菊市長政策進行,並加入摩天輪計畫期打造特色地標,且開發計畫區域非僅港務公司所提三處,涉及都市計畫法規,目前確已有美、加兩國表達極高度投資意願,並已提出設計藍圖。
他表示,雖然招商與土地開發協議書可同時進行,但在土地未獲同意使用前,對投資商而言風險過高,廠商不可能進一步提出細部計畫,「地點都不確定,要廠商怎麼有信心投資?」經發局呼籲中央與地方應該屏除政治考量,攜手合作共同開發高雄港區,讓高雄在世界被看見,不要因為政治因素互相攻擊,一再延誤地方發展。
港務公司表示,為推動高雄港舊港區(1-21號碼頭)轉型開發,近年在兼顧港區貨運需求下逐步調整散雜貨作業碼頭,同時斥資陸續完成周邊如大港橋、水花園及棧貳庫等相關水岸工程,提供民眾臨港觀光遊憩開放空間,充分展現城市共榮發展的積極作為。
高雄港舊港區坐落「高雄多功能經貿園區特定區第20工區」內,港務公司依高雄市政府都市計畫相關規定研提開發計畫,高雄市政府2018年12月5日審查通過,惟在回饋負擔比例42%下,雖具初步財務可行性,但就整體國有土地估算之開發效益仍偏低;又高雄市政府於2019年12月16日將回饋比例調回為52%,經外部專業估價師協助綜合評估後,以民間業者投資觀點已無土地開發效益,故尚無法完成簽訂開發許可協議書。
近期高雄市政府規劃推動「愛情摩天輪」開發案係屬招商投資計畫,與港務公司依「都市計畫法」規定向高雄市政府提出之第20工區開發計畫之層次與性質不同,兩者間並無互相干擾或先後順序問題,倘有潛在廠商欲投資摩天輪,應由業者向港務公司或高雄港區土地開發(股)公司提出具體投資計畫,港務公司將積極予以協助,雖有業者接洽土開公司了解,惟目前高雄市政府或愛情摩天輪案潛在廠商均未向港務公司及土開公司等提出具體投資計畫。
另據高雄市政府前評估愛情摩天輪可能基地位於高雄港4-8號、16-18號及21號碼頭後線三處,港務公司說明該三處基地均位於商港區域範圍內,由港務公司經營管理,無土地取得問題,惟高雄港為我國對外貿易最大港口,港區內各碼頭區位均有其使用用途,前述摩天輪規劃區域土地目前仍持續提供至金門、澎湖等離島民生物品補給作業基地,以及觀光船、文化渡輪等船舶靠泊使用,為避免離島物資運輸斷鏈短缺及影響現有業者使用情形,必須配合未來港區碼頭遷移調整,始能逐步推動轉型開發,因此倘市府有相關招商規劃亦可先洽港務公司進行了解。
高雄市政府刻正辦理「變更高雄多功能經貿園區特定區細部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港務公司及航港局等已依規定期限向高雄市政府提出意見書,建議該府考量公民營業者投資效益下評估調降現行52%回饋負擔比率,在不高於42%之原則下納入代金回饋、區外回饋及利潤共享等多元方式,以提高業者實質開發利基,交通部及所屬港務公司及航港局等亦會持續與高雄市政府合作,達到港市共榮發展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