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之鄉村地區整體規劃 示範案例即將啟動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之鄉村地區整體規劃 示範案例即將啟動
新聞摘要
  • 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之鄉村地區整體規劃 示範案例即將啟動
【MyGoNews蕭又安/綜合報導】營建署表示,我國鄉村地區長期缺乏空間計畫,至今面臨著不同發展課題。國土計畫正視此一現象,採分階段方式推動鄉村地區整體規劃,將整合資源投入改善鄉村地區環境。依全國國土計畫之政策方向,直轄市、縣(市)政府持續辦理調查及鄉村地區整體規劃作業。另本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已啟動「2019年度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之鄉村地區整體規劃示範規劃案」,供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規劃參考。
 
全國國土計畫提出鄉村地區整體規劃策略
 
鄉村地區為相對於都市地區之非都市環境,因早期係採現況編定,長期缺乏空間計畫讓鄉村地區面臨諸多不同的課題,2018年4月30日公告實施之全國國土計畫提出之鄉村地區整體規劃策略,包括居住、產業、運輸、基本公共設施等,以形塑鄉村特色風貌,並指導未來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可依據上述指導策略,針對轄內鄉村地區提出鄉村地區的空間發展計畫,整合政府資源投入鄉村地區環境改善。
 
分階段方式辦理鄉村地區整體規劃
 
考量鄉村地區範圍廣闊,經與直轄市、縣(市)政府協商後,採分階段方式推動規劃作業。第一階段係於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中,先指認優先辦理整體規劃之鄉村地區及期程。第二階段係於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公告實施,且完成前述規劃作業後,得由直轄市、縣(市)政府適時檢討變更各該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第三階段係配合前述變更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成果,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變更功能分區,並由申請人辦理都市計畫、使用許可、應經申請同意使用等案件。
 
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之鄉村地區整體規劃示範規劃案
 
為持續協助推動鄉村地區整體規劃,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前已研擬「2017年度鄉村地區整體規劃策略及國土功能分區指導原則」,已獲致初步實務操作經驗。嗣後本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已啟動「2019年度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之鄉村地區整體規劃示範規劃案」(以雲林縣古坑鄉為例),以供直轄市、縣(市)政府第二階段規劃之參考。本案辦理過程中將透過工作坊方式,收集當地民眾、意見領袖、地方團體之意見,並就鄉村地區之居住、產業、運輸及公共設施等課題進行討論,以凝聚共識,期能提升鄉村地區整體風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