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縣(市)只會有一張地價稅繳款書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縣(市)只會有一張地價稅繳款書
新聞摘要
  • 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縣(市)只會有一張地價稅繳款書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近日有納稅義務人來電詢問,為何他在高雄有2筆土地卻只收到1張地價稅繳款書,稅捐單位是否有遺漏?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地價稅核課,採全縣(市)總歸戶制及累進稅率計算。所謂「總歸戶制」係指將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在每一直轄市或縣(市)轄區內之土地合併計算總地價,再按其所適用稅率核課地價稅,故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縣(市)內所擁有的土地不論筆數多少,都只會收到1張地價稅繳款書。
 
該處進一步說明,2019年地價稅已經開徵,在開徵期間有不少民眾誤以為擁有岡山區及橋頭區2筆土地,就應該會有2張稅單,致有重複向所轄分處申請補發並重複繳納稅款之情形。因此,提醒民眾在收到地價稅繳款書時,請先查閱右上方課稅土地清單之土地地段地號、筆數等資料,如經核對與所持有之應稅土地相符,即為該納稅義務人持有在同一縣(市)內土地之應納地價稅款,毋須再申請補發,以免重複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