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市都更容獎新制上路,獎勵額度計算明確,有助都更案整合
一、北市都更容獎額度42%選20%
都更案容積獎勵上限為50%,民眾可自由選擇中央與地方容積獎勵項目,但地方獎勵以20%為限。本市依都市發展特性訂定多達8項容積獎勵項目,可申請容獎總額度為42%,可依基地特性選擇申請,最多給予20%為限。
二、容獎額度計算排除不確定因素提升穩定性
過去容積獎勵額度計算需要財務計畫及估算更新後的價值等因素,往往因審議之調動,造成獎勵額度及審議程序上之變動,影響更新案的隱定性,故本次修正將採定額定量及以平均土地公告現值為依據之計算方式給予獎勵,強化容積獎勵明確性。
三、建立容獎檢核表明確好操作
更新處提醒,本次修正「台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之適用是依2019年1月30日都市更新條例修正施行後擬訂報核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但舊案若考量修正後之規定較有利,可以經重新辦理公開展覽及公聽會後,適用修正後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