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部分意見質疑「桃園鐵路地下化及北宜高鐵計畫未循可行性研究程序」回應說明
據此核定基礎,交通部始於2017年10月2日交鐵道局辦理綜合規劃作業,案經邀集桃園市、新北市政府及台鐵局多次溝通研商,於2019年5月30日完成規劃報告陳報交通部審查;交通部於2019年11月15日依「鐵路立體化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計畫申請與審查作業要點」程序,交審查會秉持公平公正原則進行審議並獲原則通過,後續鐵道局將依各審查委員意見檢討修正後,陳報行政院審查。
北宜高鐵案屬北宜直線鐵路計畫各種替選方案之一,該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前經環保署於95年環評審查,續經行政院2011年核復可行性研究請照經建會(現國發會)研商結論檢討辦理,其結論包含:「本案對於提速本身確有貢獻及助益;請交通部從公共運輸及整合運具規劃角度,審慎考量速度提升、公共運輸運量達成、運具分派等因素,整體分析本計畫各項可能方案,並應通過環境影響評估,綜合考量可行後,再提綜合規劃報告,循行政程序報院核定」;爰北宜走廊鐵路系統提速及擴充容量之改善方案,本即包括以台鐵提速為考量之「直鐵」,或速度更高更能達成「提速及擴充容量」效果之「高鐵」系統,故高鐵延伸宜蘭應可作為北宜直鐵綜合規劃階段之替選方案之一,爰將賡續就「高鐵延伸宜蘭」方案之運輸需求預測、工程路線深入規劃、營運規劃、經濟效益評估及財務分析等各面向做完整之評估並與直鐵方案比較,包括路線曲線半徑之要求等,並依優選方案補充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於通過環評後,再提報綜合規劃報告,循行政程序報院核定。
以上各計畫之審議程序皆依照行政院相關規定、審查要點及審查會議結論辦理,後續將依相關規定辦理各計畫規劃及審議作業,以使鐵道建設計畫能順利進行,共創中央與地方之共同利益,達到經濟效益最大化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