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捐處主動寄發公益出租人地價稅節稅通知,收到的民眾記得提出申請喔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稅捐處主動寄發公益出租人地價稅節稅通知,收到的民眾記得提出申請喔
新聞摘要
  • 稅捐處主動寄發公益出租人地價稅節稅通知,收到的民眾記得提出申請喔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您是公益出租人嗎?住宅所有權人將房屋出租給沒有自有住宅之中低所得家庭或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而這些承租戶可向政府申請租金補貼,屋主就會被認定為是「公益出租人」。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依「高雄市社會住宅與公益出租人地價稅及房屋稅優惠自治條例」規定,公益出租人須於被認定為公益出租人當年期9月22日前(2019年適逢假日順延至同年9月23日)提出申請,才能依公益出租人有效期間適用地價稅最低稅率千分之2;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當年期適用。
 
為維護公益出租人享有地價稅優惠稅率之權益,高雄市稅捐稽徵處已於3月底陸續寄發輔導申請書及通知書給符合公益出租人資格者,請收到通知之民眾,檢具申請書及租賃契約書等文件,於期限內儘速向稅捐稽徵處所屬分處提出申請,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