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細則3階修法預告】為加速新北城市面貌形塑都市景觀 主要幹道沿線基準容積有條件加給
新北市城鄉發展局表示,本次施行細則修正是為因應新北市未來發展需求,配合都更三箭的第二箭政策,在新北市境內主要幹道寬度達20公尺以上沿線之危險及老舊建築物、海砂屋及都市更新地區等建築,基地規模在2,000平方公尺以上或完整街廓,且建築基地臨接道路面寬16公尺以上,並提供老人活動、老人安養、公共托育及社會住宅等公益性設施,於本次修正施行細則條文發布後2年內申請,最高則可加給基準容積的40%,增加公益性設施及民眾生活空間。
新北市綜合規劃科科長陳柏君表示,本細則第3階段修法已彙整各單位相關意見,後續將依循法定程序送請新北市府法規委員會審查、市政會議審議,報請內政部核轉行政院備案後發布實施,預計最快2019年中旬即可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