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節連假免驚 不動產成交案件申報登錄期限延長至2月11日
內政部指出,依規定不動產買賣登記案件於登記後30日內,應向主管機關辦理申報登錄交易價格。但因2019年春節連假長達9天,不少案件最後申報登錄期限會落在連假期間,為方便民眾申報,若案件最後申報登錄期限為2019年2月2日至2月10日者,一律展延至2月11日24時。另外,新春期間內政部地政司地政線上申報系統(https://clir.land.moi.gov.tw/cap/)將維持正常運作,仍可正常申報登錄,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內政部也提醒,成交案件未於展延期限內申報交易價格者,將視為逾期申報案件,處3萬至15萬元之罰鍰,至改正為止,請民眾注意申報時限,以免影響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