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濟部:輔導閒置產業用地活化使用
經濟部秉持「輔導活化使用為主、法定公告程序為輔」的精神,辦理閒置土地公告作業,公告後即進入2年「輔導期」,將由各工業區服務中心透過輔導改善與預警通知,主動積極輔導廠商設廠或釋出土地媒合使用。
2年輔導期滿,廠商土地如持續閒置未使用,將處以土地公告現值總額10%以下罰鍰,並要求研提改善計畫;最後倘仍未改善,即以市價作為強制拍賣底價,透過現行法院拍賣程序釋出土地,期望園區土地能有效使用,逐步滿足廠商取得設廠用地需求。
綜上,依循「輔導、罰鍰、拍賣」之漸進策略,加速產業用地活化使用,同時遏止廠商囤地行為,藉以穩定產業用地供給與價格,完善振興整體經濟發展之目標。
公告資訊可至經濟部工業局全球資訊網查詢(業務服務—工業發展法令規章—依法規應公告之事項),網址如後:https://www.moeaidb.gov.tw/external/ctlr?PRO=law.rwdLawView&id=8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