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價檔案展-規定地價小百科」帶您穿越記憶迴廊
新北市新莊地政事務所林泳玲主任表示,原為每3年辦理一次的重新規定地價,因平均地權條例第14條修正後,自2017年起調整為每2年辦理一次,2018年度1月1日公告之地價,將作為2018年及2019年課徵地價稅之依據,民眾如果想知道公告地價可以到「新北市政府不動產買賣交易服務網」查詢,另外也要記得每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是地價稅的繳納期間,屆時如未收到繳款通知單,應儘速向土地所在地的稅捐稽徵機關申請補發、繳納,避免因逾期產生滯納金,造成荷包不必要的失血。
林泳玲進一步表示,本次展覽除了希望能讓民眾對地價業務有多一點認識,另外也是響應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的檔案月活動,該局將每年11月訂為檔案月,並規劃於該月份邀集各機關、學校及檔案典藏機構等辦理各式活動,以推廣檔案價值及應用,同時提昇民眾檔案意識,希冀透過一系列的活動,能讓民眾感受到老舊檔案帶來的感動和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