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上半年公共建設預警機制列管計畫,執行績效優於整體公共建設
鑒於2012年至2016年平均每年約有500億之公共建設經費未能如期投入市場,不僅使資源無法有效運用,更影響經濟發展。為促進各機關落實執行、提高資源運用效能,國發會擬具「公共建設計畫審議、預警及退場機制」,經行政院核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國發會已依2017年度公共建設計畫執行有相當落差、輿情關注、潛藏風險、近期有重大成果或里程碑,以及工程進度配當失衡等5項篩選原則,擇選46項計畫進行預警,年度經費1,141.49億元,其中以交通部、經濟部及農委會等3部會所屬公共建設計畫最多,約占72%,涵蓋一般計畫、前瞻計畫及小型計畫等類型。
截至2018年第2季,上開46項計畫預定支用經費389.37億元,實際支用467.73億元,年度執行率120.12%、年度達成率40.98%,均較整體公共建設計畫執行情形為佳(整體公共建設計畫年度執行率為103.02%,年度達成率為36.30%),顯見預警機制已發揮一定效果。在各項列管計畫之執行情形方面,經綜合風險判斷結果,第2季列為高風險(紅燈)共4項,中風險(黃燈)共11項,其餘為低風險(綠燈)。紅、黃燈預警計畫主要遭遇困難,包括多次流標、工程執行(含通車等里程碑)落後、補助型計畫執行不佳、驗收遲延及營運展延等。對此,國發會除已彙整各項計畫下半年之重要里程碑,請各機關加強管控,更將結合行政院工程會每月召開的公共建設督導會報,協助解決困難;至於4項雖屬綠燈但仍存有風險的計畫,也將加強關注,適時提供協助,以利計畫如期如質推動。
此外,針對目前各機關遭遇的困難,政務委員吳澤成特別提醒,主辦機關在推動計畫時,相關行政作業應提早展開,以便預算通過後能在最短時間內開始執行;對於計畫內容亦應充分瞭解,避免因委託規劃單位的疏漏影響執行;此外,在執行過程中,應加強風險管理並及早發現問題、主動解決,必要時應儘速請求相關機關協助。至於常見的工程流標問題,吳政務委員指出,造成流標的因素並非僅止於經費或工期,各主辦機關亦應回頭檢視規劃設計是否存有不盡合理之處,影響廠商參與意願。
陳美伶表示,推動預警機制的目的,在於促使公共建設計畫如期如質完成,避免經費閒置,以有效帶動經濟。陳主任委員強調,面對外在環境潛藏的不確定性風險,內需將是推升下半年經濟成長的主要動能,若能使4,700餘億元的公共建設經費完全投入市場,必定對整體經濟發展帶來很大的貢獻,請各機關首長務必加強督導,並善用請法務部廉政署提供法律意見協助、採行政府採購法第35條所訂替代方案規定等作法,以落實推動各項公共建設計畫,確保國家經濟榮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