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配偶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或因繼承辦理移轉登記之憑證免課徵印花稅
稅捐機關說明,有關配偶一方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而取得不動產,經持憑不動產移轉契約書,或配偶一方死亡,經提出全體繼承人同意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均非屬上述課徵印花稅範圍,自無須貼用印花稅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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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345對抗543,青年首購是主流,很多都是父母親贊助自備款助小孩一臂之力,讓小孩子成家,如何讓市場回歸正軌,投資客無利可圖,是政府部門應該有的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