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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出租人稅務局主動退稅,行動掃描QR Code線上申請e指通
新聞摘要
  • 公益出租人稅務局主動退稅,行動掃描QR Code線上申請e指通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桃園市政府依住宅法授權制定「桃園市社會住宅興辦與公益出租人出租房屋減免地價稅及房屋稅自治條例」,已於2018年6月26日公布並追溯自2017年1月13日施行。符合公益出租人之住宅所有權人,享有降低稅率之租稅優惠,並追溯自2017年1月13日起適用,這段期間溢繳稅款,稅務局將主動辧理退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所謂的公益出租人,係指住宅所有權人將住宅出租予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經本府主管機關(住宅發展處、社會局、原住民族行政局)認定者。公益出租人出租之住宅,除房屋稅可按1.2%稅率課徵外,建物基地亦可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2‰課徵地價稅,較房屋稅非自住稅率2.4%以及地價稅一般用地稅率10‰,大幅降低稅負。本項租稅優惠,採市府跨機關合作,稅務局依市府住宅發展處、社會局、原住民族行政局等核發租金補貼機關提供之公益出租人名冊,主動辦理租稅優惠。如有溢繳稅款,將自2018年8月份起分批辦理退稅,免由土地及房屋所有權人申請。
 
稅務局貼心提醒,為提供更便捷服務,民眾可掃描本頁右下方的QR Code或至該局網站(網址https://www.tytax.gov.tw/網路櫃檯/預先申請直撥退稅申請)登錄本人之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款帳戶等資料,稅務局即可將應退還之地價稅及房屋稅直接撥入指定退稅帳戶內,省時、安全、環保又方便,請民眾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