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醒注意!「這3種稅」都可用信用卡繳納
1.限使用納稅人或營利事業負責人名義持有之信用卡,房屋稅請於6月2日24時前,透過電話語音(電話5碼地區:412-6666/412-1111,電話6碼地區:41-6666/41-1111;國內行動電話請加撥02(或04或07),國外地區請加撥+886-2(或4或7),以上電話之服務代碼為166#),或網際網路(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輸入信用卡卡號、有效期限、身分證統一編號、繳款類別、銷帳編號、繳款金額及繳納截止日等資料,經檢核無誤並取得發卡機構核發之授權碼後,即完成繳稅程序,授權繳稅成功後,不得取消或更正。
2、可利用繳款書上QR-Code專區,透過APP行動裝置,掃描QR-Code行動條碼,即可連結繳款服務網站,再輸入信用卡資料轉帳繳稅,省時又方便。
3、民眾也可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點選「房屋稅線上查繳稅系統」登入驗證,選擇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
4、使用信用卡繳稅方式是否須支付服務費及服務費收取標準請洽各發卡機構。轉帳繳稅完成後,稅務局會主動郵寄轉帳納稅證明予納稅人收執。
5、以信用卡至稅務局臨櫃繳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