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簡化災後復建工程提報及審議作業流程 爭取執行時效
工程會表示,颱風、豪雨、地震造成公共設施損壞,對民眾生活造成不便,地方政府於災害發生後,除於第一時間投注大量人力、物力先行搶災、搶險、搶通外,亦應於汛期前完成簽訂規劃設計之開口契約,以同時辦理復建工程的規劃設計,俾利復建工程經費審定後,即可發包執行,以最短時間展開復建工作。
而工程會亦甫於2018年4月底更新「災後復建工程經費審議及執行資訊系統」,藉由大數據統計資料,朝AI半自動化模式精進,將填報作業流程簡化、結構化,俾利中央各審議作業主管機關及工程會在最短的時間對災害規模、現地條件、致災原因、復建方法等作合理的評估,縮短作業時程及提高復建執行效率。
此外,不可預期的災害越來越頻繁,甚至更加嚴重,在進行大規模土石災害之災損範圍及致災原因調查時,為於安全處所就可以了解災害實際狀況,地方政府已善用新科技,藉由無人飛行載具協助進行勘災,迅速判斷災害範圍、致災原因,以作為擬定復建方案對策之用。例如近期於苗栗南庄鹿山及鹿湖部落聯外道路,引進空拍機協助勘查,迅速判斷災害範圍、致災成因並擬定對策。
考量2018年汛期已屆,工程會將協同地方政府與中央審議主管機關,善用科技及專業,協助加速復建工程執行,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民眾亦可藉由「災後復建工程經費審議及執行資訊系統」(https://recovery.pcc.gov.tw/TyphoonRecovery/)查詢復建工程執行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