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部地區首件危老條例重建案通過 獲40%容積獎勵
都市發展局表示,危險及老舊建築物依一般都市更新程序辦理重建,過去受限於流程繁瑣,動輒耗時數年才能完成,內政部為簡化流程並增加重建誘因,2017年5月另訂「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市府呼應中央政策,在2017年10月23日公佈申請流程及上傳相關書件範本,提供民眾下載並受理申請。
只要是位於都市計畫地區內,屋齡達30年以上的合法建築物,經文化局確認非屬歷史,文化藝術價值建築物,並經結構安全性能評估,判定耐震能力不足,未裝設電梯,或改善不具效益者,即可擬具重建計畫,並檢附全體土地及建築物所有權人同意書,向都市發展局都市更新工程科申請重建。
都發局進一步指出,危險及老舊建築重建可申請容積獎勵,最高為基準容積的1.3倍,或原建築容積的1.15倍;若在條例施行3年內(2020年5月9日前)申請,可額外給予基準容積的10%獎勵。
這次市府核准的南屯寶山段申請危老重建基地,重建後建築基地將退縮4公尺,同時申請耐震設計,綠建築及無障礙環境設計,總共可獲得40%獎勵容積,將提升都市公共環境品質及居住安全。
都發局表示,因應都市防災,居住安全,環境改善需求,市府配合中央政策,將危老建築重建列為2018年度的重點推動政策之一,以輔導完成50件危老重建計畫為目標,符合申請資格者,可至台中市政府都發局網頁(https://www.ud.taichung.gov.tw/28928/29030/29036/350857//post)下載相關申請流程及書表格式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