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摘要
  • 活化校園空間,營造公托及長照環境,高雄市修正建築物免變更使用執照辦法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高雄市政府為配合中央推行友善育兒空間建設政策及擴大幼兒教保公共化計畫,打造一個友善育兒的城市,自2012年起運用公共建築物,陸續籌劃設立公共托嬰中心及國小附設幼兒園,貼心為家長設立專屬0~2歲嬰幼兒的托育空間及3~6歲幼兒園空間。
 
市長陳菊說2017年高雄市更爭取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增設7處社區公共托育家園、2處育兒資源中心及改善全市17處育兒資源中心設施設備等,並因應即將到來的高齡化社會,致力結合各專業領域、公部門,以貼心福利服務陪伴市民從出生到安老,目前高雄市「ABC社區整體照顧模式」約有33處日間托老服務據點、154間長期照顧機構及18家日間照顧中心。市府致力推動育兒及長照2.0相關軟硬體設施,讓各個角落的市民皆感到幸福感,永續經營社會福利,達成「願生、樂養、宜居、安老」的願景,打造高雄成為一個幸福、健康、樂活的城市。
 
工務局修正「高雄市建築物免變更使用執照辦法」,增訂於國民中、小學校設置幼兒園、托嬰中心、早期療育機構、社區式日間照顧及重建服務、社區式身心障礙者日間服務等用途,一定規模以下得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規定,及考量高雄市社區型醫院附設小規模日間照顧服務需求,增訂整層作為社區式日間照顧及重建服務、社區式身心障礙者日間服務等用途,一定規模以下得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規定。
 
工務局表示,修法內容可上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建築管理處建築法規內查詢http://build.kcg.gov.tw/index.aspx?au_id=13&sub_id=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