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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利多!淡水竹圍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市都委會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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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區域利多!淡水竹圍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市都委會通過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新北市淡水竹圍地區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自2002年發布實施到現在,歷時已久,當時都市計畫規劃內容已無法適應現在社會發展需求,故新北市府積極辦理淡水(竹圍地區)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依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決議辦理再行公開展覽後,於2017年11月16日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
 
新北市城鄉發展局局長柳宏典表示,市府辦理都市計畫通盤檢討需以竹圍地區自然環境條件、安全生活環境、公共設施用地解編、學童就學空間為檢討重點,並同時保障民眾權益。所以本次檢討時,針對長期未徵收興闢的公共設施保留地,因應地區發展需求重新檢討,包括將中正東路一段與淡金公路交岔路口的加油站與停車場用地因無需求,變更為2500平方公尺的商業區及2500平方公尺的廣場用地,其中商業區返還原地主保障其使用權益,而廣場用地可提供在地居民休憩、停車空間,並塑造在地入口意象。
 
靠近自強路及民權路路口的竹圍國小自強分校,因位在公園兼兒童遊樂場預定地及保護區,導致有近50年老舊校舍無法重建,影響學童安全,故將公園兼兒童遊樂場預定地(面積約3500平方公尺),配合竹圍國小學童使用及改建需求變更為文小用地,同時保存古蹟媽祖石,讓學童有舒適、便利、安全的學習環境。
 
此外,原由經濟部公告的樹梅坑溪範圍將部分私人土地劃為 河川區引發居民反對聲浪,經市府水利局再次檢核,發現河川區範圍有誤並立即重新檢討河川治理方案,所以本次檢討維持住宅區、醫院專用區、農業區等分區,未來確定樹梅坑溪範圍後再依水利法相關規定辦理變更都市計畫作業。接下來本案將提送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審議通過後可辦理核定及發布實施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