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分埔都更案,北市府依法辦理權變計畫公開展覽及公聽會程序
更新處表示,信義區虎林段四小段38地號都市更新業前2011年12月2日核定事業計畫。實施者於2017年9月20日檢送權利變換計畫報核,依都市更新第19條:「(略以)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擬訂或變更後,送各級主管機關審議前,應於各該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公所公開展覽三十日,並舉辦公聽會…。」及第29條規定,依權利變換方式實施都市更新時,實施者應於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核定發布實施後擬具權利變換計畫,依19條規定程序辦理審議、公開展覽、核定發布實施等事項…。」故公展期間召開公聽會,依法有據。
更新處進一步表示,有關地主之陳情,北市府皆依法受理,對於實施者擬訂權變計畫以來相關陳述意見,北市府除要求實施者應逐案登載於計畫書內作為審議依據外,有關相關選屋之爭議亦去函實施者依法辦理,北市府仍將秉持依法行政,行政中立之立場審慎辦理後續審議作業以保障權益民眾權益。